一、高齡津貼發放對象及金額
①百歲老人高齡津貼
【資料圖】
具有我市城鄉戶籍,年齡在10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標準為每人每月500元。
②無基本養老金老人高齡津貼
具有我市城區非農業戶籍,年齡在 80-99 周歲,無基本養老金人員(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金),標準為每人每月100元。
③擴面發放老人高齡津貼
具有我市九區戶籍(含農業戶口),且年齡在80至89周歲的低保、低收入困難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以及90至99周歲所有老年人,標準為每人每月100元。
二、辦理高齡津貼申領手續地點
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之一的老年人,在規定年齡的前2個月,可向戶籍所在地的社區(村)居委會提出申請,辦理相關手續。
三、申請人須提供材料
1、填寫《哈爾濱市高齡津貼審批表》;
2、本人身份證和戶口薄(含集體戶口)原件及復印件(無二代身份證的須提供戶籍地派出所證明);
3、本人在指定銀行儲蓄存折帳號復印件,新、老存折均可:城區:哈爾濱銀行存折,縣(市):哈爾濱銀行、郵政儲蓄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任意一家銀行存折;
4、委托親屬或其他人員辦理申請手續的,還須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申請擴面發放人員(80-89 周歲)老人,須提供低收入困難家庭、低收入家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低保家庭老人通過民政低保金加發渠道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