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四十四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相關資料圖)
??我們作為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四屆董事
會獨立董事,根據《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
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
作》
?《公司章程》
??????《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規定和
要求,對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四十四次會議相關事項發表如下意見:
??一、對《關于調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及授
予數量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公司本次對《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本次激勵
計劃”、“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數量進行調整,符合《上
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
???????????(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本次
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本次調整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對公司董事
會的授權范圍內,關聯董事均已回避表決,調整程序合法合規,不存在損害公司
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所述,我們一致同意公司對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數
量進行調整。
??二、對《關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一)公司本激勵計劃中規定的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條件已經
滿足。公司董事會在審議上述議案時,關聯董事均已回避表決。
??(二)公司不存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禁止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具備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主體資格。
??(三)公司確定的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符合《公司法》《管理辦
法》等法律法規和本激勵計劃規定的作為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和條件,符合本次
激勵計劃規定的激勵對象范圍,不存在禁止獲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其作為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四)公司不存在向激勵對象提供貸款、貸款擔保或其他財務資助的計劃或
安排。
?????(五)根據公司?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董事會確定本激勵計
劃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為?2023?年?2?月?13?日,該授予日的確定符合《管理辦
法》及本激勵計劃關于授予日的相關規定。
?????(六)公司實施本次激勵計劃有利于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健全公司激
勵機制,增強公司管理團隊和業務骨干對實現公司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責任
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續發展,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
形。
?????綜上,我們一致同意?2023?年?2?月?13?日為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日,以?5.92
元/股的授予價格,向符合條件的?423?名激勵對象合計授予?7,565?萬股限制性股票。
?????三、對補選非獨立董事的獨立意見
?????經審核本次提名的非獨立董事候選人李杰先生的個人履歷、工作業績等,我
們認為:李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規定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
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況,未曾受到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
易所的處罰或懲戒,不是失信被執行人,具備擔任公司非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和
能力。本次董事會補選董事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
定,沒有損害任何股東的權益。
?????綜上所述,我們一致同意補選李杰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并
同意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獨立董事:
?????????????劉???浩?????????黃建春??????????李學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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